南阳市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1万元
2016-03-14 来自: 南阳市恒信置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849
根据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宛政〔2015〕30号),市房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,就我市农村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发放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
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的进城务工农民,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(以网签合同或登记发证时间为准),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(144平方米以下),均可申请购房补贴。
二、补贴标准
每套财政补贴1万元。
三、补贴程序
(一)申请登记
1.申请。申请人到张衡路南阳市房管中心办公楼3楼305室“中心城区农民购房补贴登记办公室”(以下简称“登记办”)领取或在南阳房地产信息网站下载《南阳市中心城区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后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审核盖章。
2.登记。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“登记办”登记:
(1)《南阳市中心城区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》;
(2)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提供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;购买二手房的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登记证明。
(3)购房人(含共有人)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(二)审核发放
1.审核。“登记办”受理后组织审核。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,出具“补贴发放通知单”;不符合补贴条件的,退回申请材料。
2.发放。市房管中心凭“补贴发放通知单”拨付购房补贴。中心城区农民购房补贴登记办公室联系电话:62262872。
2016年3月10日